怎样判断得了白殿风 http://m.39.net/pf/a_6302655.html年句容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初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全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基〔〕7号)和《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镇教发〔〕47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1.崇明街道的梅花、新村、马扎里、建新、中凌、葛仙、茅山、河滨、甲城、红旗、义台街、东门、崇明等13个社区居委会,华阳街道的上路、北阳门2个社区居委会和下甸、里巷口、杨家巷、钱家边、吉里、南亭、周家岗、新坊等8个村委会,黄梅街道的杨塘岗、赤岗、三里井、西庙、三台阁、寨里等6个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年小学毕业生。
2.原大卓中学、黄梅中学、石狮中学施教区的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以户籍为前提,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为依据,划分学区招生;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没有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母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学区划分
1.招生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在句容城区有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其学区划分(见附件)如下:
①市二中:宁杭南路(由南向北)→河滨南路(向西)→华阳南路(向北)→华阳东路(向东)→东昌中路(向南)→河滨西路(向东)线路以东、以南范围。
②崇明中学:华阳西路(由西向东)→华阳东路(向东)→北大街(向北)→句卓路(向北)→文昌东路(向西)→华阳北路(向北)线路以北、以西范围。
③华阳中学:华阳北路(由北向南)→文昌东路(向东)→句卓路(向南)→北大街(向南)→华阳东路(向东)→东昌中路(向南)→河滨西路(向东)线路以东、以北范围。
④开发区正心实验中学(华阳中学分校):华阳西路(由西向东)→华阳南路(向南)→河滨南路(向东)→宁杭南路(向南)线路以南、以西范围。
2.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均没有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的,其具体学区划分如下:
(1)崇明街道入学对象的学区:
①市二中:甲城、茅山、义台街社区居委会。
②崇明中学:梅花、中凌、新村、马扎里社区居委会。
③华阳中学:东门、红旗、崇明社区居委会。
④正心中学:河滨、葛仙、建新社区居委会。
(2)华阳街道的北阳门社区居委会和杨家巷、钱家边、吉里、南亭、周家岗5个村委会入学对象的学区为市二中;里巷口、下甸2个村委会入学对象的学区为华阳中学。上路社区居委会和新坊村委会入学对象的学区为正心中学。
(3)黄梅街道的赤岗、三里井、寨里3个社区居委会的入学对象学区为崇明中学;西庙、三台阁2个社区居委会的入学对象学区为正心中学;杨塘岗社区居委会入学对象的学区为华阳中学。
3.句容市城区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句容市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句教发〔〕45号)执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我市正常参保缴纳满一年的社会职工保险凭证(截至6月30日);学籍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4.根据学校体艺特色工作建设需求,以及体艺团体性活动项目的延续训练需要,由初中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特色项目建设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家长同意,教育局审核批准,在本学区无对应特色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按非择校生性质录取到其他学校。
5.原大卓中学施教区入学对象纳入华阳中学统一招生;原黄梅中学、石狮中学施教区入学对象纳入正心中学统一招生。
四、相关政策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1号)精神,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政策,不得接收其他学校学籍的学生就读。
2.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局《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相关规定,公办初中新录取的择校生不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分配指标招生资格,择校生及家长必须签署自愿放弃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分配指标招生资格的承诺书。
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热点普通高中分配指标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数的70%,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正常录取(非择校生)的初一新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且未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方可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分配指标招生资格。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要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电话,发放《告家长书》,向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告知择校生今后就读、考试和升学的管理政策(如择校生不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待遇等等)。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和受理咨询工作。
2.严格落实招生要求。入学新生的学区生与择校生身份的初步界定和认定工作由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必须向学生和家长明确学区生或择校生身份。对于择校生招生,由招生学校建立专门择校生花名册,报教育局审核同意确认后,再由招生学校与择校生及家长签署《择校生承诺书》,交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后,方可办理择校生录取手续;招生结束后,将本校学区生和择校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及校园网公示一周以上。
3.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步骤,分阶段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各项招生政策都能落实到位。如因政策执行不力,宣传不当,材料审查不严,程序履行不实,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安排: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镇教发〔〕47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开始启用“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网址:bm.jshuix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