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公告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根据镇江市统一部署安排和《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句政规发〔〕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禁放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属地街道(园区)在落实常态宣传引导、网格管控、执法查处等工作的基础上,突出2月4日9时—次日10时、2月8日23时—次日10时、2月19日10时30分—22时等重点时段,做好重点管控。明确具体人员实时值守,按照每日不少于4次的频率,不间断地巡查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对禁放区域内的城市广场、空旷地带、待拆(建)工地、外来人员聚居地等处,以及已被注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以社区(村组)为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看护,严防非法燃放和销售行为的发生。
二、交通运输部门在汽车站进出站口、高速进出口、进句容国道、省道悬挂横幅、播放禁放信息等向返乡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
三、教育部门在寒假期间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新一轮宣传,并将参与社区禁放宣传作为寒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四、城管部门督促有室外电子屏的沿街商铺、酒店宾馆、金融机构等宣传禁放信息;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查控,严防烟花爆竹流动销售行为发生;协调市区行政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佩戴禁放劝导红袖章,并对发现的违规燃放意图进行劝导,对发现的燃放行为,及时拍照固定证据,并报告公安机关。
五、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小超市、香烛店等可能贩卖烟花爆竹的店铺逐一开展检查,防止发生私售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城管部门对有室外电子屏的沿街药店、酒店宾馆等提出宣传要求。
六、公安部门加大对通往禁放区的所有道口、卡口查缉力度,凡发现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扣押,依法处理。做好重点时段的重点管控工作,及时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的人员并予以查处。
七、宣传部门负责新闻报道和媒体发布口径,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放宣传,并做好禁放相关舆情引导工作。
八、安监部门负责将禁放规定书面告知禁放区内以及各镇(街道、园区)经营户,依法查处禁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对春节期间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登记、查处。
九、电信、移动、联通在重点时段前向手机用户发送禁放提示公益短信。
十、市禁放办设立禁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1月29日正式设立。
十一、禁放区域内各街道、社区(村组)也应至少明确1—2个制高点作为观察哨,随时掌握和报送情况。
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29日
昨晚是小年夜,这不,又有人来试一试政府禁燃的决心了。结果,被请到了派出所,还领到了“处罚单”。
戳视频↓↓↓
01:02
时间
年1月28日18时许
燃放
地点
江苏商贸城北幢
朱某告诉记者,碰上小年夜,自己一时没忍住就放了一些烟花爆竹。没想到警方的查控力度那么大,这刚刚燃放完,警察就来了。朱某说,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
现场
违规燃放的烟花爆竹
调查
询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句容市公安局对朱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款元。
代价
年1月29日凌晨2时
朱某某离开派出所时表示,不会再有下次了,他也会号召身边的亲戚朋友要遵守这个禁放规定。
禁燃即将“满月”,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六人因违反禁燃规定受到了处罚。针对还有几天就到的春节,市公安局将出动多名警力,二十四小时全城不间断巡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只是口号!市区禁放区域烟花爆竹回购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了解到,此次烟花爆竹回购工作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开展,利用26日,27日两天时间共计对城区禁燃范围内的38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回购烟花爆竹约箱,金额约万元。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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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公安局(基础分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