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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句容学区房政策迎来重大调整,九年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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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发布!同一住房每学段即将只提供一个学位

因生源数量急剧增加,参照周边城市等地相关做法,拟自年秋学期一年级、七年级开始,市实验小学、崇明小学,市二中、华阳中学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即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住所对应的小学、初中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

句容市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局属单位/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全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基〔〕7号)、《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镇教发〔〕4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策规定为依据,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原则,执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并报镇江市教育局备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校结合实际和生源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施教区招生工作。

(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策全覆盖,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要应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小学、初中报名和入学工作。年起,我市将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招生秩序。各校要通过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报名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1)一年级报名

户籍在我市且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园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携报名儿童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小学接受资格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一年级入学报名手续。

我市乡镇小学按原有施教区进行招生,城区小学招生在生源结构调研的基础上,由教育局制定专门的招生办法进行统一招生。

各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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