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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十个ldquo全民健身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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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句容市文化旅游局

句容市广电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句容市总工会

句容市全民健身中心

三、支持单位:句容市天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冠名单位:句容市赤山湖管委会

五、比赛时间:年8月8日

六、比赛地点:句容市游泳馆(池)

七、比赛项目和组别:

1、比赛项目:

(1)儿童组、青少年乙组50米蛙泳和50米自由泳;

(2)青少年甲组50米自由泳和米蛙泳;

(3)青年组、中青年组米蛙泳和米自由泳;

(4)老年组50米自由泳。

2、比赛组别:

设:

(1)儿童组(男、女):10-12周岁;

(2)青少年乙组(男、女):13-15周岁组;

(3)青少年甲组(男、女):16-18周岁组;

(4)青年组(男、女):19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中青年组(男、女):41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6)老年组(男、女):55周岁以上。

八、参加办法:

1、运动员资格: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

2、各镇、各管委会、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均可组织报名参赛。

3、游泳爱好者和中、小学生个人也可自行报名参赛。

4、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

5、所有医院体检且证明身体健康。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各组别分组由大会统一抽签决定,各组别原则上只进行一次比赛,按成绩排定名次。

3、运动员出发规定:运动员根据自身能力选择在陆上和水中出发均可,但水中出发必须有一只手触接池壁,当听到出发信号的瞬间才能出发。

4、米蛙泳转身时需双手同时接触池壁。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和个人报名必须持有参赛运动员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并于年8月1日前到句容市体育训练馆室或句容市游泳馆财务室均可报名,报名联系训练馆:-,游泳馆财务室:-。

2、一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一经报项不得更改。

3、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觉遵守游泳馆的相关规定和赛场纪律,服从裁判的判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否则发生任何情况后果自负。

4、参赛运动员必须于年8月8日上午8点前到句容市游泳馆比赛检录处报到,同时参加检录。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人则减一录取。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年第十个“全民健身日”活动暨

句容市第七届“赤山湖杯”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或个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组别

项目

备注

1

2

单位盖章(或监护人签字):医务部门盖章:

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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