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年
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名单
其中
邳州市
获得通报表扬
邳州市戴庄镇
获得万元资金奖励
公告全文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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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
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的公告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战略部署,深化全省“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建设,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15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号)等有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年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经厅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徐州市等2个设区市、沛县等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等50个乡(镇)、街道给予各万元资金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设区市(2个)
徐州市、宿迁市
二、县(市、区)(10个)
沛县、新沂市、睢宁县、宝应县、涟水县、盐城市大丰区、邳州市、兴化市、泰兴市、响水县
三、乡(镇)、街道(50个)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高淳区东坝街道
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宜兴市徐舍镇
徐州市:铜山区马坡镇、贾汪区塔山镇、新沂市双塘镇、新沂市草桥镇、邳州市戴庄镇、沛县张寨镇、沛县魏庙镇、丰县师寨镇、睢宁县姚集镇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溧阳市别桥镇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张家港市凤凰镇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海安市白甸镇、如东县丰利镇
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赣榆区城西镇、灌云县下车镇
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淮阴区渔沟镇、涟水县陈师街道、金湖县戴楼街道、盱眙县黄花塘镇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盐都区学富镇、东台市富安镇、响水县小尖镇、建湖县宝塔镇、滨海县天场镇(农业园区)、阜宁县陈良镇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江都区武坚镇、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宝应县广洋湖镇
镇江市:丹徒区荣炳镇(荣炳盐资源区)、句容市白兔镇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泰兴市分界镇、兴化市陶庄镇、靖江市斜桥镇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宿城区屠园镇、沭阳县胡集镇、泗阳县来安街道、泗洪县双沟镇
希望受到激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进步,再创佳绩。全省各地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年10月10日
邳州市、戴庄镇
为何能
获此殊荣?
据了解,邳州当前耕地面积为.4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为.58万亩,耕地比重达到99.36%。邳州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关于印发邳州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打响耕地保卫战,牢牢坚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稳妥推进耕地变化图斑核实整改,耕地流入亩,净增耕地47亩,实现耕地进出平衡。
积极推进省投土地整治项目,严格后期管护问题整改,编制完成《邳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年)》,有效提升耕地质量。
强化“长牙齿”的硬措施,建立“防打消”快速反应机制,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做到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存量违法用地“全清零”。
戴庄镇
近年来,戴庄镇严格按照“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守耕地、保红线”工作目标,在耕地保有量上,保持耕地质量不降低、耕地数量不减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该镇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扩大耕地保护宣传面。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出台《戴庄镇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办法》,以土地执法监察为抓手,落实网络监察、镇村部门联合巡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制止、清理私搭乱建和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近年来,该镇已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0个,总建设规模0余亩,新增耕地余亩。其中,北杨庄村对划分出来的24个图斑,通过充分运用包挂制度,实现退林还耕复垦新增耕地96.3亩。
记者/王壮杜洋
原标题:《省级激励,邳州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