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批准32家县级融媒体中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这32家分别是江宁区融媒体中心、浦口区融媒体中心、昆山市融媒体中心、吴江区融媒体中心、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江阴市融媒体中心、宜兴市融媒体中心、溧阳市融媒体中心、句容市融媒体中心、扬中市融媒体中心、高邮市融媒体中心、仪征市融媒体中心、泰兴市融媒体中心、如东县融媒体中心、海安市融媒体中心、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如皋市融媒体中心、通州区融媒体中心、东台市融媒体中心、射阳县融媒体中心、阜宁县融媒体中心、金湖县融媒体中心、盱眙县融媒体中心、洪泽区融媒体中心、泗阳县融媒体中心、沭阳县融媒体中心、邳州市融媒体中心、沛县融媒体中心、新沂市融媒体中心、睢宁县融媒体中心、赣榆区融媒体中心、灌云县融媒体中心。新增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25个,应用程序13个,公众账号47个、论坛1个,共计86个服务项。
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互联网站(25个)
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13个)
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