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驾车本就是违法行为
醉酒驾车更是作为危险驾驶罪被写入刑法
但偏偏有人要以身试法
在路遇交警查酒驾时
不仅拒不配合还袭警冲卡
将自己送入法网......
5月8日晚,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茅山中队的民警在人民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2时50分,当民警示意一辆白色轿车停车接受检查时,司机张某突然猛踩油门,加速闯卡!
卡点的执勤人员再次对车辆进行拦截,然而,张某非但没减速,反而再次加速冲向执勤人员,导致执勤人员被车辆撞倒在地(医院诊断为腿部骨折)。
撞倒执勤人员后,张某继续加速想驶离现场,下一个卡点的执勤人员驾驶警车将张某行驶的路线封住,张某驾车撞击警车后才将车停下,民警立即上前将张某抓获。
民警将张某控制住以后
对其进行呼气检测
并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
肇事司机张某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
mg/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随即将医院抽血备检
目前
张某因袭警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袭警包括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手段,对人民警察的人身进行攻击;或者使用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设备,对人民警察的人身进行攻击等情形。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履职的警务辅助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句容公安
编辑:w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