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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疫情防控年第34号通告
(调整社会及社区防控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社会及社区防控有关措施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1.解除相关防控区域。根据《句容市疫情防控年第33号通告(关于解除宝华镇封控区管理)》,4月28日24时,相关封控区全部解封后,句容市全域同步解除防范区管理。
2.调整社会防控措施。解除相关防控区域后,社会防控按照4月26日《镇江市疫情防控年第37号通告(社会防控)》执行。
3.调整交通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市内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暂定在市域范围内常态化运营,继续暂停省际、市(县)际客运班线。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交通查验点设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4.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在公共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做好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
5.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完成基础接种满达六个月尚未加强的人群应尽快进行接种,增强自身免疫力。
本通告自4月28日24时起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句容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年4月28日
编辑:张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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