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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引才留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来巢”计划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句人才办〔〕10号、句人社〔〕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金燕”大专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来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年1月1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目前在句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期限
按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四、申报发放程序
1.申报: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复印件,到句容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在句容市范围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在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单位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单位处于缴纳状态。
2.受理发放: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申报相关事项
此次集中申报时间为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受理年1月1日至9月30日来句就业大专生生活补贴。之后按季度申报,每季度首月申报上一季度新增人员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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