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汹汹,无数*员干部冲锋在防疫第一线,冒着危险、扛起担当,筑起防控疫情的铜墙铁壁。
这些天,江苏各地各部门纷纷拿出最“硬核”的举措,有提拔重用,有职称评聘倾斜,有岗位晋升优先,有孩子入学帮扶……一个个“政策包”让冲锋在前的“战士们”后顾无忧,更是充满力量。各家“政策包”长啥样,请看——
省人社厅、省卫健委
2月7日,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引导专家和医护人员把“论文”写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他们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其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
加大表彰结果使用力度。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因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对高强度、高风险岗位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集中收医院从事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确定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
优先晋升岗位等级。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委、政府以及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专家和医护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
2月13日,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切实做好及时奖励工作。
及时奖励工作坚持以疫情防控为中心,重点奖励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科学制定奖励方案,依据奖励权限及时作出奖励决定。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各级*委、政府或者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在年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定期奖励的嘉奖比例可同时提高。对赴湖北等疫情危重地区,支援当地抗击疫情的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比例(名额)。
加强宣传引导,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