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句容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名(01岗:男性,3名;02岗:女性,3名)。
2、所招聘的职位为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法官、法官助理从事事务性工作,所录用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热爱审判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8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12月20日至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及近亲属系本院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句容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楼大厅(句容市文昌中路26号)。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年句容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2份;
(2)本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4)《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句容市华阳东路中国人民银行自行打印);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5、岗位核减或取消:报名截止后,开考比例不限,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需求或岗位无人报名的,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