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度博士后平台储备单位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动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健康发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博士后平台储备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83号)精神,现就我区年度博士后平台储备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认定为市级储备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万元。
(二)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
(三)具有市场前景好、学术技术水平高的研究开发项目;
(四)单位能为博士、博士后等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建有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承担国家、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报认定为市级储备单位。
二
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年度博士后平台储备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对申报条件和表格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采用A4纸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年5月13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专技科。涉密单位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须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非涉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yrsjz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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