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
为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镇江中院深挖案例“富矿”,推出“小案大道理”专栏,用贴近社会生活的小案例展示法院将案件判公、规则判明、人心判暖的司法实践,从而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良好风尚。明明身在扬州工作
总公司却改变考勤方式
让我天天到句容打卡?
公司还以此为理由辞退我
不行!公司得赔偿!
案情简介
年12月,小陆与某环保器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年12月9日止,某环保器材公司住所地为句容市。后小陆被安排负责扬州等片区的销售,前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汇报考勤情况,后用钉钉打卡考勤。小陆工资包括月基本工资和年底考核奖金。月基本工资试用期为元每月,转正后调整到以当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元为标准。
年3月,公司通过